5月9日,攀钢集团旗下3家上市公司攀渝钛业、*ST长钢、攀钢钢钒联合发布公告,称3者与攀钢集团签订了《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合作协议》,确定鞍钢集团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。
此动作标志着攀钢整体上市正式启动。
根据协议,鞍钢将无条件受让3家上市公司愿意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的股份,按照攀钢钢钒9.59元/股、攀渝钛业14.14元/股、*ST长钢6.50元/股向股东支付现金。
“如果原来这3家上市公司有股东不接受整体上市这一步,担心自己的资产缩水或者不看好整体上市前景,就可以将其股份卖给第三方。”攀钢表示。
“攀钢为了让重组顺利,这个时候需要有偿还能力的大钢厂支持,这样能够稳定投资者信心。而鞍钢出的股价高,盈利比也非常合算。”中原证券钢铁行业研究员胡浩对《上海国资》表示。
事情进展果然神速,5月16日,3家上市公司再发公告,宣布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方案。受此消息刺激,公告后第一个交易日,攀钢旗下3只股票齐涨停,成为当日涨幅明星。
有媒体测算,如果股东行权,鞍钢将最多可占攀钢30%左右股份。
“攀钢也是没办法,谁会愿意别人进来对自己重组呢?但它在4大钢铁企业中排名最末,负债率高,发展滞后,工艺属于高能耗低收益的。其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能立足自身保住央企地位。否则何必引入一个现金选择权第三方。”胡浩分析。
市场分析人士的评论其来有自。今年年底是央企重组“三三原则”的大限之年。
此原则的核心之意是,国务院国资委规定,3年时间内,根据利润水平成本控制等因素构成的综合指标为央企排座次,如果没有做到行业前3名,国资委将强制重组。
攀钢并不想被淘汰。与其被强制重组,不如力求自己做强做大;万一不可,亦不如自行选择重组对象。
不过,一开始的对象并不是鞍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