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电动车大限已到,今天起全面禁止上牌、上路。据交警估计,目前广州上路的电动车大概有2~3万辆,那么市民已有的电动自行车能不能获得政府的补偿与回收,这些电动自行车该如何处理呢?纠正教育期后,交警会如何处罚上路的电动自行车?昨天下午广州市公安局举行的新闻发布
会上,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敬军接受《广州日报》等媒体记者采访,一一作答。
政府从没同意电动车上路
记:广州禁止电动车上路后,市民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能不能获得政府的补偿和回收?
刘敬军:不能。因为一直以来广东省、广州市政府都没有同意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,也就是说,电动自行车一直是不允许登记上路的,自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实施后,2004年9月我们就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电动车,所以禁止电动车上路后,市民手头的电动车是没有补偿的。
拆掉电池后可当单车用
记:市民手头的电动车应如何处理?
刘敬军:我们也考虑到市民的现实利益,市民可以把车辆的电池拆掉后,当一般自行车使用。
广州“禁电”是结合自身实际
记:像北京、上海,也是高度发达的大都市,并没有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。为什么广州要禁?
刘敬军:其实各个地方的情况不同。一个政策的出台关系到城市经济发展和规划,国内好多城市就根据自身需要禁止了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,像福建的福州、广东的珠海。我2002年去上海时,那里的电动自行车已经有90万辆,造成了城市交通压力很大,北京也只是四环以外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,四环以内并不给走。
这次广州禁电动自行车,是结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以及广州的实际情况决定的。广州的道路交通情况我想大家很清楚,依据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有关规定以及广州的现实,再加上我们所进行的民意调查结果,广州禁电动自行车是有实际需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