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平衡类项目 耐火材料及制品项目,日产5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,轮胎制造项目等16种。
●专家解读:对环境污染大、资源利用率低的产业要进行综合平衡。这类项目要看当地的环境容量、资源开发潜力及产品市场销售前景,由各县(市、区)政府综合平衡审批(核准)。
水泥行业就是综合平衡类项目的典型。我市水泥产业现有2000万吨的生产能力,以300公里销售半径来测算,我市只需有1500万吨生产能力就够了,这说明我市水泥生产能力过剩。
限制类项目
限制发展的产业和项目,原则上不准新建项目,不准简单扩大生产能力;情况特殊的,由市、县(市、区)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和登记备案。列入限制发展的产业和项目,要积极推进产业、产品结构优化升级,提高综合竞争力。
一、钢铁类的600毫米以下热轧窄带钢(不含特种钢)、年产10万吨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等8种;
二、有色金属类的电解铝(淘汰自焙槽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环保改选项目除外)等9种;
三、建材类的年产10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砖生产线等9种;
四、石油和化工类的新建10万吨/年以下丙烯腈装置等27种;
五、机械类的新建农用运输车项目等22种;
六、轻工类的新建白酒及酒精生产线等17种;
七、纺织类的达不到环保标准的印染生产线等7种。
●专家解读:电耗、能耗超过国家标准的资源消耗型企业,属于限制类项目这个范围。
通过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,逐步推动高耗能产业和企业转型转产,加快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,推动中小企业走投入少、产出高、污染小的新型工业化道路。
淘汰禁止类项目
淘汰禁止发展的产业和项目(含国家法律法规和省、市有关政策明令禁止的产业和项目),市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新建、扩建有关手续;明令一定期限内淘汰、关闭、停产的产业和项目,政府主管部门应依法检查,督促按规定执行。
一、 钢铁工业类的化铁炼钢工艺等11种;
二、 有色金属类的铜线杆等5种;
三、 建材类的年产40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等17种;
四、 石油和化工类的国家禁止发展的高毒农药等20种;
五、 机械类的强制驱动式简易电梯等19种;
六、 轻工类的年加工皮革40万张(折牛皮标张)以下的制革厂等19种;
七、 纺织类的使用限期20年的各类国产毛纺细纱机等10种;
八、 医药类的塔式重蒸馏水器等8种;
九、 印刷类的全部铅排工艺等17种。
●专家解读:强制性淘汰消耗高、污染重、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,有效利用资源的梯度开发和综合利用,实现资源利用的良性循环,争取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取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。